男女平等原则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3-01 11:14) 点击:227 |
男女平等原则 ⑴男女平等原则是我国婚姻法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,也是区别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与私有制婚姻家庭制度的标志。这一原则要求男 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,禁止对女性任何形式的歧视、虐待和压迫。⑵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,首先取决于他 们在社会经济、政治等方面的地位。历史证明: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。只要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继续存在,真正的男女平等就不可 能完全实现。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,为妇女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,广大妇女同男子一样,平等地成为国家、社会和家庭的主人。⑷就婚姻法而言,男女平等是指 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。其表现为:在结婚和离婚方面,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;在家庭关系中,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 等的。⑸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。从男女法律上的平等到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的过程,就是妇女走向彻底解放的过程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高度发展,是男女平等进一步实现的必要条件。⑹目前,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,正确贯彻婚姻法中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,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,以利于妇 女解放和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和发展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