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吴淑华
吴淑华律师
黑龙江 鹤岗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吴淑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房产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情况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8-03 16:12)    点击:172

房产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情况有哪些?

  办理公证。根据司法部、建设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:

  1、继承房产,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”;

  2、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,应当办理公证;

  3、赠与房产,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”;

4、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,必须办理公证。

 

 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吴淑华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淑华律师,吴淑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吴淑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4674361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吴淑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鹤岗律师 | 鹤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吴淑华律师主页,您是第24867位访客